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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学校的“学习科目”和“学生守则”

作者:樊波

发布时间:2020-12-04 15: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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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西安碑林博物馆大部分的馆址,历史上曾是北宋以来西安文庙的所在地。中国古代庙学一体,文庙旁必建学校,因此,这里从北宋以来一直是陕西重要的儒学教育机构。在该馆第三展室的东侧,立有一方名为《宋京兆府小学规记》的石碑,刻于北宋至和元年(1054年),碑文不仅明确记载当时在京兆府宣圣庙内建有学校,而且还将当时教师的工作职责、学生的学习科目和行为规范刊刻在碑上。

     首先,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学长负责。

     一于生徒内选差学长二人至四人,传授诸生艺业及点检过犯。

     即挑选年长的2—4位学生,负责向低年龄学生传授六艺,并督促约束学生们的行为规范,履行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职责。

     其次,作为授课教师,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量化标准。

     一教授每日讲说经书三、两纸,授诸生所诵经书文句音义,题所学书字样,出所课诗赋题目,撰所对属诗句,择所记故事。

     教师每天主要工作是给学生教授2—3张的儒家典籍,并讲解其内容。此外,要选择准备书法、诗赋、对联、史书等课程的授课的具体内容。

     再次,对于学生的学习科目,碑文这样写道:

     一诸生学课分为三等:

     第一等:每日抽签问所听经义三道,念书一二百字,学书十行,吟五七言古律诗一首,三日试赋一首或四韵,看赋一道,看史传三五纸,内记故事三条。

     第二等:每日念书约一百字,学书十行,吟诗一绝,对属一联,念赋二韵,记故事一件。

     第三等:每日念书五七十字,学书十行,念诗一首。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学校有不同的课程设置。所谓一、二、三等,按今天的教育体制理解,即对应高、中、低三个年级。

     低年级同学,每天3门课,念书在50—70字之间,写毛笔字10行,而且还有诗歌课,要求念诗一首;中年级学生6门课,念书100字,写毛笔字10行,吟诵诗歌1首,学习对偶1联,念赋2韵,并要求记住1个故事;到了高年级,学习要求明显加码。除毛笔字10行的标准不变外,念书要在100—200字之间,每天还需吟诵五七言古律诗1首、看赋1道、看史书3—5张并要记住其中3条故事。此外,高年级学生还有考试的压力。每天要在学过的儒家典籍内容中,通过抽签挑选出3道题回答,以此来掌握知识的牢固性,何况儒家典籍又是宋代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呢;每3天学生还要做赋1首或4韵,因为诗赋也是科举的必考科目。这样每天一小考,三天一大考的生活,对于学生而言并不是那么轻松。

     最后,对学生在校的行为规范,也提出明确的规定:

     一应生徒有过犯,并量事大小行罚。年十五以下,行扑挞之法;年十五以上,罚钱充学内公用。仍令学长上簿学官教授通押。

     行止逾违,盗博斗讼,不告出入,毁弃书籍,画书窗壁,损坏器物,互相往来,课试不了,戏玩喧哗。

     一应生徒依府学规,岁时给假,各有日限。如妄求假告,及请假违限,并关报本家尊属,仍依例行罚。

     学校规定,在校学生的行为举止要合规定,不准盗窃、赌博、斗殴、吵架、损毁丢弃图书、乱刻乱画、损坏公物、嬉戏吵闹等,违反者要进行惩处。当然,如果考试不过关,同样也要被处罚。

     处罚分罚款和扑挞两种,以十五岁为界,十五岁以上者处以罚款,以下者执行扑挞之法。扑,即戒尺,扑挞即用戒尺抽打,相当于体罚。学生违规不仅要处罚,还要上报学官和教师签字画押,记录在档案中。

     此外,依照规定,学生也有固定的假期。但是,如果虚瞒请假,或假期超时,都要进行处理,同时学校还会通报给家长知晓。

     由此可见,古往今来,学校教育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要遵守各自的行为规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