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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指南

西安碑林博物馆重要参观提醒

一、基本介绍

西安碑林博物馆原名陕西省博物馆,创建于1944年,是在拥有939年历史的西安碑林基础上,结合西安孔庙古建筑群扩建而成的专题性博物馆。现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收藏展示了汉代至近代的各类碑刻四千余方,被誉为书法艺术的殿堂、石刻文献的渊薮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刻类编号001。

二、开放时间

每日9:00-18:30,17:00停止售票。周一至周日均正常开放,无需担心闭馆问题。

三、票务信息

1.除政策性免票外,门票价格不分淡旺季,统一按全票85元/人次,半票42元/人次执行;日最大承载量20199人次。

2.西安碑林博物馆实行身份证实名预约购票。观众可以提前5天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支付宝小程序和官方网站www.beilin-museum.com)提前预约购票。凭身份证或购票电子二维码入馆参观。

四、核心看点

1.孔庙古建筑群孔庙古建筑群保留了明清孔庙的基本规模和标志性建筑,宏伟的照壁、高大的牌坊、古朴的泮池、典雅的棂星门、庄严的戟门,无不反映着西安孔庙昔日的辉煌。

2.西安碑林第一至七室西安碑林第一至七展室留存了西安碑林的历史风貌,利用庭院式古建筑展厅陈列唐开成石经,清刻孟子、图画,历代士人、名家书迹刻石,“关中本”淳化阁帖等珍贵碑刻,兼顾了碑刻文物的原址保护与活化展示。

3.石刻艺术馆石刻艺术馆“长安佛韵—西安碑林造像艺术展”,通过“众生祈愿”和“宝相千颜”两个专题,展出北魏至宋代石刻造像150 件,全面展现了长安模式下佛教造像的典型样式和艺术风格。

4.西安石刻艺术室西安石刻艺术室“石艺撷珍—西安碑林石刻艺术展”主要陈列汉唐石刻文物,独具特色的陕北东汉画像石、栩栩如生的献陵石犀、恢弘肃穆的老君像、雕饰精美的李寿石葬具,都是古代石刻艺术的杰作。

5.北区新馆2025年5月,西安碑林博物馆北区新馆落成开放。这座由地上一层、地下二层构成的大型清水混凝土建筑,以“星耀长安”“汉字 ·书法 ·碑林”“ 骧腾百世”“贞珉千年”“ 丝路石语”等展览,集中呈现珍品碑刻与特色馆藏。新馆既坚守文化本真、守护历史根脉,又创新展陈方式、活化文明传承,以守正创新之力,深刻彰显了西安碑林守望历史、赓续文明的重要意义。

五、特色展览

西安碑林博物馆西临展厅长期聚焦特色展览,当前正举办“南中金石志——云南历代重要碑刻暨金石艺术展”。该展览系统呈现云南从战国至近代的金石文化发展脉络,涵盖珍贵碑刻拓片与艺术珍品。展览计划持续至2026年3月,后续更新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建议关注以获取最新资讯。

六、官方讲解收费

1.西安碑林:1-8人中文讲解100元/60分钟,外语讲解200元/60分钟。

2.西安碑林北区场馆:1-8人中文讲解200元/60分钟,外语讲解400元/60分钟。

3.西安碑林+北区场馆:1-8人中文讲解260元/90分钟,外语讲解520元/90分钟。

 

七、交通建议

西安碑林博物馆交通指引图

图片1.png

1.西安碑林博物馆(三学街15号)

地铁:2号线永宁门站D2口出,步行约795米4号线和平门站A口出,步行约1公里

公交:文昌门站(14/23/40/208/216/221/222/402/800路),步行188米;南门里(12/184/193/203/221/600/603路),步行约600米

2.西安碑林博物馆(北门(东木头市44号)

地铁:2/6号线钟楼站F口出,步行约504米

公交:柏树林站(258/309路),步行140米;文昌门站(14/23/40/208/216/221/222/402/800路),步行425

温馨提示:馆内暂未设置专属停车场,自驾观众可将车辆停放在周边停车场后步行前往。

八、便民设施

1.‌咨询台‌:位于主入口处,提供免费地图、展览导览及参观咨询,工作人员可协助规划游览路线。

2.便民服务‌:馆内多处设有舒适休息区,配备免费直饮水机及充电设备租赁服务,为观众提供便捷补给;同时特别关怀特殊群体需求,提供童车、轮椅、雨具等设施租借,全方位保障参观体验。

3.‌医务室‌:位于东游客中心内,配备基础医疗用品,可处理轻微擦伤等突发状况。

4.‌文创商店‌:馆内有文创商店,出售碑林主题纪念品、文房四宝等特色商品。

九、注意事项

1.请勿触摸文物,保持安静,勿在展厅内奔跑或大声喧哗。

2.馆内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勿在展品附近饮食或丢弃垃圾。

3.在游览期间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帮助,请致电029-87253331。


 《西安碑林博物馆免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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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博物馆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类别

序号

名称

枪支等武器(含主要零部件)

1

军用枪、公务用枪,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

2

民用枪,如气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

3

其他枪支,如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境外枪支以及各类非法制造的枪支。

4

其他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并可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

5

本类别下物品的仿真品。

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

1

管制刀具,如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和其他管制刀具(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

2

军警械具,如警棍、警用电击器、军用或警用的匕首、手铐、拇指铐、脚镣、催泪喷射器。

3

锐器、钝器,如菜刀、砍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螺丝刀等工具、农具,矛、剑、戟等。

4

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如防卫器、弓、弩、射钉枪、飞镖、弹弓等。

5

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

1

弹药,如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子弹(铅弹、空包弹、教练弹)。

2

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引信、起爆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

3

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黄烟、礼花弹、射钉弹、发令弹。

4

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置(物质)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

5

本类别下物品的仿真品。

危险物品

1

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含酒精的饮品等。

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二氧化碳、水煤气、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等。

3

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4

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5

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制品等。

6

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等。

7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8

毒害品,如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

9

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等。

10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11

传染病抗原体,如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12

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害性的物品等。

其他物品

1

各类文物及仿制品、字画等艺术品。

2

露营装备,如帐篷、吊床、折叠桌、折叠椅、野餐垫、营地车等。

3

体育用品,如足球、篮球、球拍、跳绳等。

4

宣传品,如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或影响参观秩序的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广告牌、旗帜、标语、横幅等(包含存储介质)。

5

可能影响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升空类物品,如风筝、气球以及“低慢小”无人机、航拍器等。

6

除老、幼、病、残、孕观众所携带的必要的轮椅、婴儿车以外的代步工具(代步工具仅限特定人群代步使用,禁止用于运输装载物品),如滑板车、自动平衡车、自行车、轮滑、儿童三轮车等。所有具有运输装载功能的带轮工具,例如野餐车、营地车、手拖车、带座椅的行李箱、拖挂车、折叠购物车等。

7

商用摄影、摄像器材,如滑轨、摇臂、反光板、落地式拍摄支架等。

8

除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外的其他动物。

9

颜料、油漆等,如墨水、水彩笔、蜡笔、马克笔、印章、自喷漆等。

10

辅助攀爬工具,如线缆、绳索、梯子、高凳等。

11

可能危害文物安全及扰乱参观秩序的物品,如拍摄用棍棒、伸缩刀、剑、飞镖等道具,以及晾衣杆、行李箱、逗猫杆、鱼竿、渔网、乐器、音响设备等。

12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的物品。

 

 

纪念品销售


参观指南(图1)

 

参观指南(图2)